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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进出口相关规定了解一下

日期:2018-07-25 浏览:
现在进出口商品越来越频繁,国内的规章制度也越来越完善,那么中港进出口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你要提前了解详细的规定。下面锦路通小编给大家分享下详情,一起来看看吧。

  中港进出口

  货物在进出口香港时,国家有明确规定除免除报关物品外,必须在物品进口或出口后14日内向海关关长递交一份数据正确及齐备的进口或出口/转口报关单。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对于报关并不陌生,但是有些个人或偶尔进出口香港的企业并不太了解报关的相关资料。

  根据进出口(登记)规例的规定,凡将物品进口或出口的企业,进口或出口私人物品(包括透过互联网或其他方式从向海外直接购买或出售的物品)亦须遵照以上的进出口报关规定,除非该等物品属于进出口(登记)规例内指明免除报关的物品。任何企业如未有递交所需报关单或在报关单上故意虚报或粗心大意填错任何细节,均有可能被检控。海关关长亦已授权政府统计处一些人员核实进/出口报关单内的数据是否清晰齐备,足以应用于编制贸易统计数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内说明,香港特别行政区为单独的关税地区。因此,除免除报关物品外,由中国内地进口或出口往中国内地的物品,仍须递交进出口报关单。

  即使无须就免除报关物品递交进出口报关单,凡将物品进出口的人士仍须嘱咐承运商/货运代理商在货物舱单上清楚注明免除报关物品所属的类别,以方便贸易文件处理及审查工作。然而,海关关长仍有权要求进出口企业就所声称的免除报关物品提供证明或证据,或在有需要时按照规例的规定,采取适当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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